在工作场所的安全
最后更新时间 2023年2月21日, 下午3:08
加州制定了保护工作场所免于COVID-19侵害的规定。
此页面包含的内容:
COVID-19临时工作场所标准
已解除对商业及活动的人际距离和容纳率限制。针对特定行业的指引已失效。但是,雇主依旧有责任为员工及客户维持安全的环境。
雇主必须遵循工作场所安全及卫生规定来保护员工。其中包括保护员工免于感染COVID-19。
遵照加州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部 (California 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, Cal/OSHA) 的COVID-19预防非紧急条例,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。此类标准包括:
- 如何预防在工作场所感染病毒
- 如何应对疫情爆发
- 如何在雇主提供的交通工具及住房中保障员工的安全
如需详细了解COVID-19疫情期间的工作场所安全,请访问更安全地工作 (Safer At Work)。
工作时佩戴口罩
特定行业的员工在室内必须佩戴口罩。其中包括医疗保健场所以及长期护理设施。
工作者必须在疫情爆发期间佩戴口罩。在感染或密切接触COVID-19后,工作者在返回工作岗位时也必须佩戴口罩。
雇主必须应要求向员工免费提供口罩。
了解有关在工作时佩戴口罩的详情,请参阅Cal/OSHA常见问题与解答的面罩部分。
在COVID-19之后返回工作岗位
雇主必须在工作者返回岗位前确保其符合COVID-19预防ETS标准,并且确保其遵守加州公共卫生局 (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, CDPH) 建议的隔离时间。了解详情,请参阅Cal/OSHA常见问题与解答的隔离及检疫隔离部分。以下指引不适用于某些高风险场所的工作者,例如医疗保健机构。
接触过COVID-19患者并出现症状的员工
如果您接触过COVID-19患者,并出现COVID-19症状,您可以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返岗:
- 您在症状出现后或首次阳性结果后至少第5天的COVID-19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- 您在周围有他人时,尤其是室内时,贴合面部佩戴口罩10天。
否则,您需要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,才可返岗:
- 距离症状开始时,已过去至少10天。
此规定适用于所有人,无论疫苗接种状况如何。并且也适用于此前曾感染过的人士。
接触过COVID-19患者,并且没有出现症状的员工
如果您接触过COVID-19患者,但您并未出现COVID-19症状,则您必须在第3至5天进行检测。
如果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,则您可以继续上班:
- 您一直未出现COVID-19症状。
- 您在最后一次接触病毒后第3至5天的COVID-19检测结果呈阴性。
- 您在周围有他人时,尤其是室内时,贴合面部佩戴口罩10天。
如果您因为没有检测试剂而没有在第3至5天进行检测,您必须自最后一次接触病毒起被排除在工作之外10天。
此规定适用于所有人,无论疫苗接种状况如何。在过去90天被感染的个人无需进行检测,除非出现症状。
COVID-19检测结果呈阳性但是没有出现症状的工作者
如果您未出现症状,但您的COVID-19检测结果呈阳性,则您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,可以返岗:
- 您一直未出现过症状。
- 自您最后一次接触病毒或检测结果呈阳性之日起的第5天或之后的COVID-19检测结果呈阴性。
- 您在周围有他人时,尤其是室内时,贴合面部佩戴口罩10天。
否则,您将需要至少在第一次检测结果呈阳性的10天后才可返岗。此规定适用于所有人,无论疫苗接种状况如何。并且也适用于此前曾感染过的人士。
排除薪资
雇主必须向您支付排除薪资:
- 您因为在工作中接触到COVID-19而被排除在工作场所外。
- 薪资对应您在排除期间本应有的工作天数。
- 薪资按您平时的工资费率计算。
- 向您支付排除薪资的时间不得晚于平时的发薪日。
如有以下情况,则您不符合领取排除薪资的资格:
- 在排除期间被分配在家工作,并且有能力这样做。
- 在排除期间领取残障人士补贴。
- 有劳工赔偿福利,并在排除期间领取临时残障人士补贴。
雇主不得要求您使用标准累积带薪病假。即使您在工作时接触过COVID-19患者并且您的雇主必须将您排除时,也应如此。
了解详情,请参阅Cal/OSHA常见问题与解答的排除薪资及福利部分。
如果您满足以下情况,则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工赔偿:
- 在工作环境中接触到COVID-19,并且检测结果呈阳性
- 由于COVID-19症状而不能工作
带薪病假
了解带薪病假和其他选择。
如果您的雇主不遵守工作场所安全规定
雇主必须将接触过COVID-19患者的员工排除在工作场所之外。如果您的雇主未排除密接员工,请提交工作场所安全投诉。
如果您满足以下条件,您可以提交工资索赔,领取排除薪资:
- 由于在工作中接触到COVID-19而被排除在工作之外,并且
- 在排除期间未收到工资。
如果多位员工受到此事影响,您也可以提交劳动法违规报告。
您受加州法律保护,法律禁止针对行使工作场所权利实施报复。如果您的雇主因您申请排除薪资而报复您,则您可以提交报复投诉。联络加州劳工专员办公室,寻求帮助。
雇主可以要求员工接种疫苗
只要雇主满足以下要求,便可以要求其员工接种COVID-19疫苗:
- 没有因为受保护特性(例如残障状况或国籍)而歧视或骚扰员工或工作申请人。
- 就残障情况、虔诚的宗教信仰或习俗为员工提供合理的便利安排。
- 没有报复任何参与受保护活动(例如要求提供合理的便利安排)的人。
了解有关工作场所安全和民事权利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公平就业和住房部 (Department of 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) 的常见问题与解答。
如需详细了解合理的便利安排,请参阅美国公平就业机会 (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, EEO) 委员会有关COVID-19及EEO法律的信息。
要求出示疫苗接种证明
雇主如要规定员工或客户出示COVID-19疫苗接种状况证明,便应该遵循CDPH的疫苗记录指引及标准:
- 通过私密和保密的流程验证记录。
- 保护顾客免受歧视。
- 不得基于受保护特征为必要服务设置障碍或限制服务的获取。
帮助员工接种疫苗
雇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援员工:
- 与提供者伙伴协调疫苗接种活动。
- 开设移动或临时搭建诊所。
- 帮助员工预约接种疫苗。
- 为员工提供教育资源。
详情请参阅雇主疫苗接种工具包。
K-12学校和州办公室要求
自2022年9月17日起,未接种疫苗的员工不再需要每周进行COVID-19筛检。
学校应该继续遵守州和地方指引,以阻止COVID-19的传播。访问schools.covid19.ca.gov获取更多信息。
在现场工作的州雇员必须证实其已完全接种疫苗或定期做COVID-19检测,并且佩戴口罩。
医疗保健机构及聚集性场所要求
如需有关特定场所的疫苗接种要求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:
及时了解最新消息
- 加州劳工与劳动力发展局及劳资关系部 (Labor and Workforce Development Agency and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):更安全地工作
- 加州劳工与劳动力发展局:面向雇主和工作者的COVID-19相关资源
- 加州劳工专员 (Labor Commissioner):COVID-19指引及资源
- 加州公平就业和住房部:COVID-19资源及指引
- 加州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部:Cal/OSHA COVID-19指引及资源
- 加州公共卫生局:地方卫生辖区对一般公众隔离与检疫隔离的指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