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場所的安全
最近更新 2022年5月12日, 下午5:31
加州制定了保護工作場所免於COVID-19侵害的規定。
此頁面包含的內容:
COVID-19預防緊急臨時標準
已解除對商業及活動的人際距離和容納率限制。針對特定行業的指引已失效。但是雇主依舊有責任為員工及客戶維持安全的環境。
雇主必須遵循工作場所安全及衛生規定來保護員工。其中包括保護員工免於感染COVID-19。
遵照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部 (California 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, Cal/OSHA) 的COVID-19預防緊急臨時標準 (Emergency Temporary Standards, ETS),以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。此類標準包括:
- 如何在工作場所預防感染病毒
- 如何應對疫情爆發
- 如果在雇主提供的交通工具及住房裡保障員工的安全
如需詳細了解COVID-19疫情期間的工作場所安全,請造訪更安全地工作。
工作時佩戴口罩
強烈建議所有在室內的人士佩戴口罩。
特定行業的員工在室內必須佩戴口罩。這些行業包括醫療保健、公共交通和懲教所。
員工在疫情爆發期間以及乘坐雇主提供的交通工具時,必須佩戴口罩。
雇主必須應要求向員工免費提供口罩。
如需了解有關在工作時佩戴口罩的詳情,請參閱Cal/OSHA常見問答集的面罩部分。
患病或接觸COVID-19後返崗
雇主必須在工作者返回崗位前確保其符合COVID-19預防ETS標準。 如果加州公共衛生局 (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, CDPH) 建議採用更短的時期,雇主必須確保員工符合CDPH建議的標準。如需了解詳情,請參閱Cal/OSHA常見問答集的隔離及檢疫隔離部分。
接觸過COVID-19患者並出現COVID-19症狀的員工
如果您接觸過COVID-19患者,並出現COVID-19症狀,您可以在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時返崗:
- 您已退燒,並且
- 您未出現其他症狀,或
- 您的其他症狀正在好轉。
- 您在出現症狀後的第5天或之後的COVID-19檢測結果呈陰性。
- 您在周圍有他人時,尤其是室內時,貼合面部佩戴口罩10天。
否則,您需要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時,才可返崗:
- 距離症狀開始時,已過去至少10天
- 您已退燒24小時
- 您的症狀已好轉
此規定適用於所有人,無論疫苗接種狀態如何。並且也適用於此前曾感染過的人士。
沒有出現COVID-19症狀,但是檢測結果呈陽性的工作者
如果您未出現症狀,但您的COVID-19檢測結果呈陽性,則您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時,可以返崗:
- 您一直未出現過症狀。
- 您在最後一次接觸病毒後第5天或之後的COVID-19檢測結果呈陰性。
- 您在周圍有他人時,尤其是室內時,貼合面部佩戴口罩10天。
否則,您將需要至少在第一次檢測結果呈陽性的10天後才可返崗。
此規定適用於所有人,無論疫苗接種狀態如何。並且也適用於此前曾感染過的人士。
未出現COVID-19症狀,但接觸過COVID-19患者的員工
如果您接觸過COVID-19患者,但您並未出現COVID-19症狀,則您必須在第5天進行檢測。
如果您符合以下所有條件,則您可以繼續上班:
- 您一直未出現COVID-19症狀。
- 您在最後一次接觸病毒後第5天的COVID-19檢測結果呈陰性。
- 您在周圍有他人時,尤其是室內時,貼合面部佩戴口罩10天。
如果您在第5天因為沒有檢測條件而不能進行檢測,則您可以繼續上班。您在最後一次接觸病毒後的14天內,必須遵照以下措施:
- 佩戴口罩
- 與他人保持6英尺的距離
如果您符合接種加強針的資格,但尚未接種,您可以在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時,繼續上班:
- 您在最後一次接觸病毒後的3至5天內的COVID-19檢測結果呈陰性。
- 您一直未出現COVID-19症狀。
- 您在周圍有他人時,尤其是室內時,貼合面部佩戴口罩10天。
否則,您需要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時,才可返崗:
- 您一直未出現過COVID-19症狀。
- 您在最後一次接觸病毒後第5天或之後的COVID-19檢測結果呈陰性。
- 您在周圍有他人時,尤其是室內時,貼合面部佩戴口罩10天。
如果您因為沒有檢測條件而不能進行檢測,則您可以在最後一次接觸病毒的第10天後返崗。
排除薪資
雇主必須向您支付排除薪資:
- 您因為在工作中接觸到COVID-19而被排除在工作場所外
- 薪資對應您在排除期間本應有的工作天數
- 薪資按您平時的工資費率計算
- 向您支付排除薪資的時間不得晚於平時的發薪日
如有以下情況,則您不符合領取排除薪資的資格:
- 在排除期間被分配在家工作,並且有能力這樣做
- 在排除期間領取殘障人士補貼
- 有勞工賠償福利,並在排除期間領取臨時殘障人士補貼
雇主不得要求您使用標準累積帶薪病假。即使您在工作時接觸過COVID-19患者並且您的雇主必須將您排除時,也應如此。
如需了解詳情,請參閱Cal/OSHA常見問答集的排除薪資及福利部分。
如果您滿足以下情況,則您可以考慮申請勞工賠償:
- 在工作環境中接觸到COVID-19,並且檢測結果呈陽性
- 由於COVID-19症狀而不能工作
帶薪病假
了解帶薪病假和其他選擇。
如果您的雇主不遵守工作場所安全規定或其他法律,應該怎麼辦
雇主必須將接觸過COVID-19患者的員工排除在工作場所之外。如果您的雇主未排除密接員工,請提交工作場所安全投訴。
如果您滿足以下條件,您可以提交工資索賠,領取排除薪資:
- 由於在工作中接觸到COVID-19而被排除在工作之外,並且
- 在排除期間未收到工資。
如果多位員工受到此事影響,您也可以提交勞動法違規報告。
您受加州法律保護,加州法律禁止針對行使工作場所權利實施報復。如果您的雇主因您申請排除薪資而報復您,則您可以提交報復申訴。聯絡加州勞工專員辦公室,尋求幫助。
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接種疫苗
只要雇主滿足以下要求,便可以要求其員工接種COVID-19疫苗:
- 沒有因為受保護特性(例如殘障狀況或國籍)而歧視或騷擾員工或工作申請人
- 就殘障情況、虔誠的宗教信仰或習俗為員工提供合理的便利設施
- 沒有因員工參與受保護的活動(例如要求提供合理的便利安排)而對其進行報復
如需了解工作場所安全及公民權利的更多資訊,請參閱加州公平就業和住房部的常見問答集。
如需詳細了解合理的便利安排,請參閱美國公平就業機會 (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, EEO) 委員會有關COVID-19及EEO法律的資訊。
要求出示疫苗接種證明
雇主如要規定員工或客戶出示COVID-19疫苗接種狀況證明,便應該遵循CDPH的疫苗記錄指引及標準:
- 透過私密和保密的流程驗證記錄。
- 保護顧客免受歧視。
- 不得基於受保護特徵為必要服務設置障礙或限制服務獲取。
幫助員工接種疫苗
雇主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支援員工:
- 與提供者夥伴協調疫苗接種活動
- 開設移動或臨時搭建診所
- 幫助員工預約接種疫苗
- 為員工提供教育資源
詳情請參閱雇主疫苗接種工具包。
學校和州辦公室疫苗接種要求
K-12學校
教師及學校員工必須證實其已接種疫苗或定期 做COVID-19檢測。
州辦公室
在現場工作的州雇員必須證實其已接種疫苗或定期做COVID-19檢測,並且佩戴口罩。
醫療保健機構和聚集性場所的疫苗接種要求
醫療保健工作者和聚集設施的工作者必須接種疫苗並且接種補強針。包括以下場所的工作者:
- 醫療保健機構
- 成人與年長者護理機構
- 家庭護理
- 無家可歸收容所
- 懲教所及拘留中心
例外情況僅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:
- 存在宗教信仰衝突,或者
- 有符合資格的醫療原因。
符合例外情況且未接種疫苗和加強針的員工,必須:
- 定期進行COVID-19檢測,並且
- 工作時佩戴口罩或穿戴其他個人防護裝備。
查找有關疫苗接種要求的資訊:
了解最新資訊
- 加州勞工和勞動力發展部及勞資關係局 (Labor and Workforce Development Agency and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):更安全地工作
- 加州勞工與勞動力發展部:面向雇主和工作者的COVID-19相關資源
- 加州勞工專員 (Labor Commissioner):COVID-19指引及資源
- 加州公平就業和住房部:COVID-19資源和指引
- 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 (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):Cal/OSHA COVID-19指引及資源
- 加州公共衛生局:地方衛生轄區對一般公眾隔離與檢疫隔離的指引